返回第七十一章 人嫌鬼厌(第1/3页)  妖行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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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羽亡命在前头跑,那管事的抄起家伙事在后面撵,口中呀呀大叫,穷追不舍。

    他饶是人生地不熟,但毕竟脚力超凡,不比旁人,一溜烟奔走,那管事的恼极,奋力追赶,恨不得多长俩条腿,可惜只能堪堪跟在他屁股后头吃灰。

    这位本地城隍庙的话事人体力渐告不支,脚步虚浮,气喘吁吁,一晃神就丢了可恨小贼的踪影,他呼哧呼哧,气喘如牛,愤愤骂咧了几句,终于作罢。

    奚羽如滑鱼一般从人潮涌动的市集里钻出,拉低斗笠,躲进了个小巷,等了老半天,无人追来,确定甩掉了尾巴,方才倚着墙壁嘿然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牙齿,眉眼颇见得色,将手中那物上下一抛。

    外圆内方,翻转落定,铜绿间透出“吴丰通宝”四字。

    他出手如电,一拳握住,旋即摊开在掌心打量半晌,自语道:“还好,不算全无收获。”在衣角擦干了水迹,便将那枚不义之财堂而皇之地敛入怀中,大摇大摆往人群去了。

    圣洲浩土,难以丈量,小子不知,全当自家土生土长的那片小界地头,走走停停,在一个地方呆不了多久。

    他最寒酸的时候食不果腹,夜里也只能露宿街尾亦或窝身客栈马棚,躺在干草堆上,看着这些睡觉也站着神骏昂扬的高头大马,时常会忆起那匹载着他来的瘦膘老马,继而不自禁想到小姑娘c自家恩人和老丈,然后叹一口气,心想也不知道他们一行怎么样了,到了青旒姥姥家没有。

    那古灵精怪的小姑娘最是促狭,好以捉弄挤兑他为乐,带坏了从小养大的小畜生,常在她肩上蹲着的猕猴元宝也形似主人相,恶模恶样,欺到少年头上,一路和他打打闹闹,却凭白占去了他大半心房。

    每当这个时候,奚羽肝肠化为绕指柔,夜风陡吹过把他激灵灵一冻,醒悟过来佳人已远,便会自嘲一笑,她可不像你一样身子轻贱,命薄如纸。

    月上树梢,虫声隐约,恐怕早已在温床软枕中好梦了吧。

    采药郎平生头一回尝到了暗暗思慕的苦楚和自鄙自轻的酸涩,宛如咽下了一颗好坏参半的果子,不是滋味,但抬头看好像皎白的月影里也存着小姑娘如花的笑靥,眼里情态千回百转,转也不转望着他,嘴里似乎犹在轻声笑骂。

    “大呆瓜。”

    奚羽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蜷起身子强迫自己不去乱想,可后半夜少年的睡容上唇角多了缕浅浅的笑意,那景况分明如做着一个甜丝丝的梦。

    少年不愿以武触禁,行些作奸犯科的勾当,日子过不下去时,便出卖苦力去就近的码头上做些搬运的粗活,倒是大材小用,杀鸡用牛刀,委屈了一身堪比虎豹熊罴的异能神力。

    近一石重的麻袋他只消腰微微一沉便可轻松扛到肩上,毫不吃力,行走间面不红气不喘,额头也不见汗意,少年身材没多么单薄,但远远称不上精悍,往往令一些膀大腰粗的彪形大汉都惊掉了下巴。

    人穷志短的采药郎不懂细水长流的道理,有两小钱就大手大脚,手边没半个铜子便紧紧裤腰带,过得一贯清贫,倒也洒脱。斗笠勒在背后,自诩像极了位初入江湖的少年侠士,路遇不平之事,断然少不了鸣不平,除暴安良,皆是顺手为之。

    初时,奚羽眼见耳闻,都是吴地风光,繁盛之至,瞧什么都新鲜,沿途赏玩,还颇有乐不思故土之感。

    他来时,小千季节已是入秋,野渡乘舟,以前人大法力星移斗转之后,时分竟是略有出入,这块方圆百里被称作吴地的阔土还在夏末傍晚吱啦哇啦的蝉叫中鸣泣,只是聒噪不休的音籁里透着一股衰意。

    但草草算来,往后一旬外加半月下来,四处打听仍然没有仙家福地的下落,反而他青涩未脱,如土包子的一言一行令人发笑,一腔热情多遭讥诮冷遇,和原先在小千一般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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