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在要被卖进王招宣府中之前,大家都一直叫我潘六姐,后来因为要进府,不能再这样叫了,不然就冲撞着府中的六小姐的本命了,那时节刚好家里有一道人路过,说是我长得一对白里透红的好小脚儿,粉x嫩极了,便以佛道中圣物给我赐名,于是才唤作金莲”
“原来如此。那你为什么要改名叫,肥桃?”
“我还有个小名呢,那时候为了孩子好养,家里人通常还要给孩子另取一个小名用来使唤的,比如男孩子就喜欢叫什么阿猫阿狗之类的,而我们女孩子呢,就喜欢叫一些花花草草的,女孩子大名可以没有,小名却容易,我的小名,就叫桃奴”
“桃奴?为什么这样叫?”
“你知道什么叫做桃奴吗?就是一种桃树上自动脱落的幼果,通常是因为低温、干旱或者缺肥的时候,就会产生桃奴,我爹因为感叹我命运不济,所以,在他去世前,才给我取了这么个小名,那时候我三岁”
“你父亲是怎么样”
“不记得了。我妈说是病死的”
“为什么你也裹了脚,但是,看上去却并没有什么影响”武直转移话题。
“你们这些臭男人吧,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是有裹脚,不过是为了把脚裹得纤直些而已,才不是那种伤筋挫骨的方式,这种缠足叫做‘快上马’,而这种鞋子就叫做‘错到底’,不过,从今天起,裹脚这种事,我不再干了”
“原来如此。”
武直懂了,原来缠足这种行为虽然从北宋末开始兴起,但这个时候并不像是后世所认为的那样,就只是一种完全畸形的形态,其实是有两极分化的,一部分人赞同,一部分人抵制,就连缠足的妇人当中,也分为两派,一派是做得极端些的,从她三四岁起就被家中人开始强制性裹脚,然后从幼儿时期一直缠到老,就这样完全将双脚给扭曲成一团,就比如赵七的老娘那样的
另一类则做得比较温和,只是为了让脚裹得纤细些、有形些罢了,因此并不会损害双脚的筋骨,而且随裹随取,就比如像金莲这样
而且金莲裹脚是去了张大户家之后,在余氏的要求下才开始裹的,时间才不过小半年
也幸亏如此,才保得金莲的一副天然的好脚板。
要真裹成赵七的老娘那样,武直可受不了。
金莲上了高地,进堂中去了,方琼却立刻蹿过来。
“师父,那个酷酷的小姐姐,真的是你的娘子?”
这小鬼头,“酷酷”的说法,她倒只是在昨天听过了一次就记在了脑子里,今天已经会用了。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不是,师父,我觉得她比我还霸道,我怕你驾驭不了!”这个方琼,“驾驭”这两字用得实在是够精准,够妙!
不过——
“方琼,你别瞎闹,她和你的作风不一样,她那个不叫做霸道,叫泼辣!”
“泼辣?”
“是的,就像你们吃过的面里的辣椒一样,会有一种又刺激又爽快的感觉,让人又爱又恨的,却就是离不了”
“你离不了她?看来也真是,我以为我有时拿着剑砍人家都算是嚣张的了,没想到你居然更嚣张,敢拿火烧人家,莫非,这就叫做冲冠一怒为红颜吧”
方琼这家伙,简直是什么都懂,心里清楚得不要不要的
武直却嘴硬:“你别瞎说,谁惹我发火,我当然就要拿火烧他。再说了,我不只是为了金莲,我也是为了李忠。”
这句话也并不假,当姓卜的刚来天王堂,还没有将矛头指向金莲而只是在李忠头上骂骂咧咧口口声声“耳聋”“混账”的时候,武直就已经火了。
要不是李桂姐及时站出来,武直当时就要好好的“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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