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2章 催婚(谢书友李樹根打赏)(第1/2页)  我真不是良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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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帮理不帮亲……”

    秦岚怼了一句,秦琳拽了拽秦岚,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说了。

    在家里,秦琳的性格是温和一些,有什么她不会和秦振华或万菊争执。

    虽然温和,但是性子也是执拗,她认定了的,不管秦振华、万菊的反对,她也是会坚定不移的。

    “臭丫头,是不是翅膀硬了?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妈?”万菊气得要死。

    秦振华咳咳两声,“好了,这件事到此结束,土地的事,也休要再提了,吃饭!”

    他这位一家之主说话,还是有点分量的。

    三位儿女,对视了一眼,埋下头,继续吃饭。

    秦振华之所以提出来,他可不是要和秦岚、秦琳姐妹商量,而是打预防针,他心里可雪亮,生怕张大蛮找他商量不下来,可能会找秦琳商量。

    为了免去这些麻烦事,他干脆先提前将这条路封死。

    秦岚扒了几口饭,她眨巴着眼睛,“那,爸,我们明年是计划种桑养蚕,还是继续种地?”

    秦振华正要说话,万菊却是率先说道:“岚岚,不是做妈的说你,家里这点活,有我和你爸操持,你的终身大事,你得上点心,老大不小了,别总是挑剔,来个媒人说媒,你就把人家气走,你……”

    说到秦岚的婚姻大事,那可是让秦振华、万菊头大的事。

    这丫头性子火爆,不像琳丫头那样温顺,说她,还会听一下。

    秦岚可不一样,说多了,她比谁都激动,甚至对外宣称,哪个不怕死的媒婆再敢上门说媒,打断她的狗腿。

    这样一说出去,谁不知道,秦岚的泼辣,谁还敢上门说媒。

    所以,她的婚事一再搁浅,秦振华、万菊也没辙。

    农村不像城市,姑娘过了二十七八、三十都没什么大不了。

    在乡下,尤其像石窠村这样闭塞的乡村,姑娘超过二十岁没嫁出去,那都是老姑娘了。

    最为夸张的,是有一家娶了媳妇,那姑娘才十四五岁。

    这样山高皇帝远的落后地方,才不管他法定不法定婚龄,也不管什么成年未成年。

    娶进家门,摆几桌酒席,睡在一张床上,便是板上钉钉的媳妇儿。

    像秦岚这样二十五六岁,那绝对是大龄剩女了。

    所以,秦振华、万菊不着急,那才是怪事。

    父母着急没有用,秦岚一丁点也不急,她心想,要做新时代的女性,追求自由婚恋,遇不到对的人,宁缺毋滥。

    乡村里的婚嫁,说来也蛮简单,媒婆上门说媒,将两家情况说一下,便是开始了一段婚娶的流程,像什么送八字啊、插媒香之类的。

    有些风俗习惯,根本就不是现代自由恋爱那一套。

    当然,这些民风淳朴的地方,也不会有什么硬性的彩礼,家里条件富裕一些,就象征性的有彩礼。

    一般女方也会制作嫁妆,将女儿风风光光地嫁出去。

    “妈,你怎么又提这事,遇不到我喜欢的,我宁愿不嫁!”秦岚坚定地说道。

    万菊像是被人一刀狠狠地扎在心窝子,可怜天下父母心,哪有不希望自己的儿女幸福的?

    有时,作为儿女,宁愿不娶不嫁,说得那么冠冕堂皇,说得那么理直气壮。

    实际上,是最为让做父母伤心难过的。

    尤其在农村,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天经地义。

    不娶,不嫁,那叫怎么回事?

    很多时候,并不见得会怎么样,而是父母面子上挂不住,左邻右舍、三姑六婆的,坐在一起议论,说那谁谁怎么、怎么样,父母是颜面无光。

    倒不一定不嫁不娶会怎么样!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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