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节 爱炫耀的李承乾(第3/4页)  唐朝小白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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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说话都挺扯淡的,有点佛家俗语。

    “哦,你的意思是猪也有灵,鸭子也有灵,兔子,牛,马,蛇,之类的都有灵了?”叶檀奇怪地问道。

    “难道不对吗?”孔颖达其实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不过他的老祖宗说过有的,那么就肯定有的。

    论语雍也:“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

    就是说,鬼神呢,我们要相信,尊敬而远离它们。

    “对对对。大人说的是对的。”叶檀自然是不能说不对的,否则天子何来啊?

    “那么,你就承认你在冒犯神灵了?”孔颖达赶紧追问,而李世民则皱眉,这小子不懂事啊,被老家伙绕进去了。

    “承认啊,为什么不承认?”叶檀笑着说道,然后不等孔颖达说话,他就继续说道,“只是呢,小子从小在田间地头长大的,看到了鸡吃蝗虫而没事,就知道,鸡的神仙比蝗虫的神仙要厉害,而我们能够吃鸡肉,那么说明我们的神灵比鸡的厉害,自然比更加弱小的蝗虫的神仙也更加的厉害,至于你说的那种脏的话,我觉得吧,不太可能吧,蝗虫吃粮食,你都觉得脏的话,那么,我们平时吃的羊肉,他不只是吃草,而且还喜欢喝尿,你是不是觉得更脏呢,至于说鹿肉,大家都吃过的吧,它别看也是吃草的,可是有的时候口渴的时候也是荤素不忌的,至于说”

    叶檀打算继续举例说明,却被李世民打断了,这小子,不恶心死人是不行的嘛,要是让他继续说下去,以后谁还吃得下去饭那。

    “住嘴。”

    不少文臣感觉自己的喉咙有点痒,想要吐,而郑本宇则直接吐了,这个小子说的太恶心了。

    “陛下,松洲侯叶檀口出污秽之语,理应严惩。”孔颖达发现自己不管怎么说,都说不过对方,只能利用这个办法了。

    “陛下,微臣认为叶檀说的在理。”魏征这个时候却有不同意见,这哥们可不是个富贵人家,从小日子也过得差,跟着几个师父也都是穷鬼,不要说蝗虫没有有神仙保佑的,就是有,为了填饱肚子,也是吃完了,和神灵聊聊实际问题。

    “什么,魏征,你什么意思?”同为文官,孔颖达没有想到这个魏征如此的不厚道,虽然看不起这人,因为他以前是李建成的手下,可是呢,没有想到如此的没有气节。

    “我的意思就是,蝗虫可以吃,味道还很不错。”魏征一直都很严肃,只是这句话有点俏皮话的味道,让四周的大臣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其中程咬金笑的最高兴地,“老魏虽然人丑了点,可是说话却不错,当年行军打仗,不要说蝗虫了,就是一坨屎,就是热的抢的人也不少啊,你们这些文人,根本就是”

    “住嘴,丑牛。”一个脸色发黄的壮汉堵住了程咬金要继续说下去的嘴,站出来看着李世民道,“陛下,微臣以为,就是个吃东西的家伙事,没多大事,小儿贪嘴,训斥几句就是了。”

    程咬金这一辈子最敬佩的人就是这个人,满脸黄色,满头黄发的壮汉秦琼,可惜,此时的他却还看不出来多差,过几年之后,就会油灯枯干而死,是个可悲而又可壮的人。

    “叶檀,这个东西真的能吃?”李世民一想到这个,还是有点想吐的,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喜欢干净的儿子竟然喜欢这个,要不是李泰告诉自己,自己还不知道呢,这个臭小子抢不到东西就跑过来告状呢。

    “如果这个东西都不能吃的话,我只能说,各位平时吃的那些东西,都是垃圾。”叶檀的话还非常的拉仇恨哦,让刚刚稍微有点偃旗息鼓的人再次怒火上来了,然后听到他的下面一句话,又突然脸色变得古怪。

    “如果你们不相信的话,下个月初一,食味轩开业,有机会的话,你们去试试,如果味道不好的话,孔大人,郑大地主,以后我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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