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零八章 生气了,不管了(第1/3页)  超品兵王混都市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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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唯一的办法,不然冷锋早就带着楚玥离开了。

    当然了,对冷锋来说,这雷场真的很简答,甚至于在摸到第二个诡雷的时候,冷锋就知道这雷场是谁布置的了。

    整个国刃中,能布置如此雷场的,只有一个人,他的代号叫做雷神。

    雷神之所以叫雷神,就是炸药玩的最好。

    说起来这个代号和冷锋也是有很大关系的。

    五年前,整个国刃谁的布雷水平最高,毫无疑问,冷锋。

    而当时的雷神,不过是一个刚刚进入部队的菜鸟而已,就是进入部队,在那一次的演戏中,和雷神所在的部队交手,冷锋一眼就相中了雷神在炸药使用上的天赋,很形象的来说,雷神就是专门为了炸药而生的,天生就是玩炸药的。

    回到部队之后,这个人就被冷锋特招进了国刃大队,每时每刻,随时随地,所有的部门机关,部队,国刃都有特招的权利和资格。

    进入国刃之后,冷锋把一手的玩弄炸药的本事交给了雷神。

    身为昆仑人的缔造者,冷锋的看人眼光能差的了吗!

    雷神这个当徒弟的不仅仅在冷锋离开国刃之前把冷锋一身玩炸药的本事学到手了,而且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将这份本事发扬光大,成为名副其实的雷神。

    几个诡雷排下来,冷锋可以确定雷神这个徒弟比他这个师父已经差不了多少了,唯一差的应该就是战场的磨练,在这一点上,恐怕这辈子雷神都无法追上冷锋了。

    在过去的五年中,冷锋创建了昆仑,在这个过程中几乎每一天都是在枪林弹雨中度过的,这方面是雷神永远无法亲身体验的,毕竟雷神不可能像冷锋一样,去当一名佣兵,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和冷锋发生了那么大事情一点事情没有还能离开部队。

    世界上每个人的运气都是不一样的,能和冷锋运气这么好的人,这个世界上应该不会多,就算有也不会是雷神。

    可话又得说了,徒弟始终是徒弟,古往今来,学成之后把师傅干掉的徒弟不是没有,但非常少,非常少,基本可以说没有,就算有也是存在于小说和传说中,这个雷场对别人来说真的很难,可对冷锋来说其实非常简单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拉尔斯严格说起来算的上是冷锋的师傅,要知道冷锋的身手有一部分是出自拉尔斯和他的女儿艾尔莎的,刺客联盟的功夫冷锋学了个遍,冷锋这个徒弟就把拉尔斯这个师傅给干掉了,所以说事情不时绝对的,凡事总有例外。

    冷锋的排雷速度很快,但其他菜鸟的追赶的速度也不慢,之前冷锋带着楚玥跑在前边,很多人都看到了,当时还骂两个人哈比,这一路上还不知道多远呢,不过想来今天早上到明天早上,一夜的时间,最少一百公里,这么长的距离跑这么快,体力跟的上才怪。

    追上之后,一看到两个人停下了,菜鸟们也接二连三的停下,当即便是开口讥讽,虽说部队是个实力为尊的地方,可并不代表这里没有争斗,没有歧视,没有觊觎,社会上有得这里都有,只不过少了很多罢了。

    “呦,这不是0824和0659嘛,怎么不往前走了,你们不是跑那么快吗?”

    紧跟上来的人说了一句,可大多数人都看到了从脚下到远处的细不可查的细线,大家都是特种兵,这个时候那还不明白这是碰到雷场了啊。

    密密麻麻的细线让人头皮直发麻,如果说只是地上的一层也就算了,关键是半空中竟然还有,可以想象这样的诡雷雷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进入之后分分钟就被淘汰掉了。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闭嘴了,冷锋这时候也正好起身,而楚玥把所有牵绊线上的遮盖物都给清理掉,走回来。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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