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名字打错,这个不能改,呜呜呜)
明月姑娘正自一辆碧油马车上下来,脚步轻盈的走过来。
一套石榴色的襦裙轻衫薄袖,裙束较高,上披短小襦衣,两者宽窄长短形成鲜明对比。上衣短小而裙长曳地,使体态显得苗条和修长。
眉欺杨柳叶,裙妒石榴花。
秀丽的俏脸上带着温润的微笑,似乎如同知心好友偶然相逢,带着淡淡的惊喜,似乎前几日骊山农庄的不愉快完全不存在。
明月姑娘微微一福,未语三分笑,柔声道:“见过房二郎。”
房俊对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清倌人很是警惕,摸摸鼻子,敷衍道:“姑娘不必多礼,房某就是一粗人,自在一些更好”
“粗人?”
明月姑娘似笑非笑,明媚的眼眸横了房俊一眼,娇嗔道:“现在谁不知道房二郎有子建之才,您若是自称粗人,叫那些文人士子如何自处呢?”
房俊不解:“怎就有子建之才了?人家曹子建才高八斗,房某顶了天就只有七斗半”
“噗呲”却是明月姑娘的丫鬟被房俊的说法给逗笑了。
明月姑娘亦是眉眼弯弯,笑靥如花:“二郎自谦了,上元当日花魁大会之上,红袖姐姐一曲《白狐》震动长安,舞蹈之曼妙c词曲之凄婉,谁人不夸赞一声别出蹊径c自成一体?”
这个说法,房俊倒是默认。
李震带着他的那位红颜知己红袖姑娘找自己写词,自己灵机一动,便脑洞大开的弄出一个《白狐》的v还是叫歌舞剧吧,不仅样式新颖,而且与红袖姑娘的经历高度吻合,演绎起来更有一番缠绵悱恻蚀骨的意境。
只不过当时自己实在是心里没底,唯恐这种歌舞剧的形式不受欢迎,表演的时候便没敢去,而是领着家里的女眷们去逛街
事实上反应却相当不错,虽然跟“一曲成名天下知”尚有些差距,却也让本是名不见经传的红袖姑娘一跃成为当红名|妓,最终排名花魁大会的季军,凭借她并不突出的音色与舞技,也算很是不错的结果了。
花魁自然是被眼前这个千娇百媚的明月姑娘夺得,也算实至名归。
房俊不太愿意继续这个话题,打岔道:“明月姑娘今日也是应吴王殿下之邀?”
这姑娘也不知是心大亦或是城府太深,当日自己可是将其好一顿招惹,怎么今天却跟没事儿一样,对自己有说有笑,不要钱的菠菜一个劲儿的丢过来?
明月姑娘尚未说话,身边的小丫鬟已经扬起尖俏的下颌,傲然说道:“我家姑娘新近排练了一段舞蹈,是吴王殿下邀请来献技的!”
那傲娇的小模样,倒是不讨人嫌。
吴王李恪向来以文采风|流c潇洒倜傥名动京华,兼之出身高贵c品位出众,是以最是受那些名|妓c清倌人追捧,更将能被吴王李恪看中视为极高的荣誉。
房俊有些郁闷了,人与人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要说比出身,比不过李恪他也就认了,事实上不认也不行,天壤之别啊
比帅也比不过,那家伙非但继承了其父李二陛下的英气体魄,更遗传了其母杨妃的精致秀美,帅的惊动大唐三省六部左右仆射
名气更是云泥之别。
人家李恪被长安百姓称之为“贤王”,风评甚佳;被士子文人追捧,奉为偶像;被名妓清倌人爱慕,视为知己,若能与之春风一度,简直美死
而自己呢?
呃自己有名声吗?
嗯,也是有的!棒槌c楞怂c二傻子
房俊郁闷又自卑,或许今儿就不该来。
话说,李恪那个闷骚该不会就是打着用哥们这块土坷垃,来衬托他自己是颗珍珠这种龌蹉的念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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