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66章 我是口头圣人(第2/3页)  神级渔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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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咱们国家,就是对坏人太好了对好人太坏了!那些法律争议案件还少么?你看看一个案子的判决就能带动现在的‘碰瓷业’,导致现在马路上老人倒了都不敢扶!广州一老头跑到景区的树上偷摘果子摔死,去控告景区树太好爬了,结果又胜诉了!全国几亿棵树,难道全砍了才行?这些坏人的背后不都站着那些律师么?”

    萧鹏听后继续摇头:“猛子,你太偏激了。你说的这个问题是什么?咱们国家几千年的传统是‘德治’,而现在社会是‘法治’,很多法治的结果是不符合咱们华夏的道德标准所以引起的争议。我给你们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现在眼前有个小偷偷东西或者有人抢劫被人看到了在逃跑,你会不会抓他?”

    杨猛想都不想:“肯定抓啊!”

    萧鹏打了个响指:“那问题来了,如果你在抓歹徒的时候出现意外,比如让车撞了,你是不是该负责任呢?”

    杨猛冷哼一声:“那是活该!”

    萧鹏摇了摇头:“可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话,就要从追赶人的身份来看了,如果是警察叔叔追击逃犯,犯人在逃跑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那警察叔叔是不背这个锅的,警察的天职就是打击罪犯,犯人也只能自认倒霉,而撞到小偷的车辆如果有违规现象,那还是要追究责任的;可是如果普通人捉小偷呢?法律可没有规定普通人有抓小偷的权利,只是道德上赞同这种见义勇为的做法,可是因为追赶小偷导致其受伤甚至死亡的话,这案件的性质就发生变化了,那不单单是小偷偷东西那么简单了,而是追赶的人把小偷给‘逼’死的。虽说是见义勇为,但是还是要接受法律的惩罚的,这就和所谓的防卫过当把歹徒打死的做法差不多。前段时间龙哥被反杀的事情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么?他自卫导致那‘龙哥’被打死,人家龙哥家属照样告他要求赔偿。那就是因为有法律依据支持的。为什么很多案件有争议?还是因为有法律条款支持,坏人也是人,也有聘请律师的权力不是?而律师能胜诉武器就是法律条规,这跟律师自身是没关系的-----律师总不能去创造法律吧? ”

    “所以很多人都说,现在华夏的道德风气已经后退了几十年了,什么尊老爱幼见义勇为都不敢去做了。现在那么多人都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犯罪的事情就该交给警察,普通人还是少掺和的好。”

    “我去,这样今后谁还敢见义勇为?”杨猛瞪大眼睛:“难道遇到罪犯就该假装没看到么?”

    萧鹏摇了摇头:“你放心好了,事情没你想象的那么复杂,理论上讲,吃饱了没事做谁都可以起诉谁,但是后果自负而已。小偷家属起诉这很正常,最后结果是由法院判决的。像这样的事情你可以告,怎么判那就是另外一回儿事了。”

    杨猛瞪大眼睛:“可是这些事情传出去也不太好吧?容易让老百姓争议的。影响也太坏了。”

    萧鹏耸肩道:“这能怪谁呢?早几年那么多‘公知’天天喊着咱们国家法律不好,要借鉴西方法律,严格按照法律来做。结果呢?那段时间葩案件真不少:碰瓷案的事情咱就不说了,什么‘福建男子追小偷,小偷跌倒死亡’,结果抓小偷的男子判三缓三;甬市小偷偷东西的时候让居民看到喊了一嗓子,小偷从楼上摔下来跌死,喊话的居民也赔了钱;小偷偷电瓶车结果被电死,法院判电瓶车车主赔了两万;小偷偷电缆被电死,电缆主人赔三万。。。。。。可是这些判决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来的,只能说是钻了法律空子,而这些锅却不能完全扣在律师身上,因为所有的判决都是有理有据的。”

    杨猛瞪大眼睛:“这也太葩了吧?”

    “葩?”萧鹏摇了摇头:“那么多人都说学外国,咱就说说袋鼠国法律。如果按照那边的法律,小偷到咱家里行窃时被咱撞上,咱不能手持凶器威胁小偷,否则就犯了恐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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