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火,秦淮河上其他青楼自然也眼红起来,可光眼红有什么用,心思敏捷的他们顿时想到了效仿,也在自家青楼里让人学唱流行歌曲。
只不过这种效果并不好,京城的人见识并不低,他们在听过了柳嫣儿的演唱后,自然不会再去听其他青楼的演唱。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大街上,流行歌曲也渐渐的被人们所接受,并时常还能听到一些小姑娘,小崽子在轻轻哼唱。
我想要紧紧抓住他的手,妈妈告诉我希望还会有,看到太阳出来,他们笑了,天亮了。
只怪我们爱得那么汹涌,爱得那么深,于是梦醒了搁浅了沉默了挥手了,却回不了神。
终于等到你差点要错过你,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你,才算没有辜负自己,终于等到你。
......。
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有人喜欢肯定也有人不喜欢,流行歌曲也一样。
叛逆,低俗,无病呻吟,靡靡之音,毁人三观......等言辞开始慢慢的冒了出来,这种情况在栖凤楼开业的第五天后表现的更加明显起来。
说出这种言论的有眼红栖凤楼生意的其他青楼同行,也有一些古板的卫道士,甚至一些有名的大儒也开始对这种违反古典文化,违反词牌曲子和过于白话的表达方式进行了狠狠的批评,并放言要坚决抵制和制止这种文化的糟粕的传播。
对于这些,侯方明认为有些过了,流行歌曲根本还谈不上什么叛逆和违反古典文化,而且他也很喜欢这种直抒胸臆的曲调和歌词。
不过,这种想法只是他最开始时的想法,现在自从齐王封永浩昨天遣人来找过他之后这种想法已经变了。
昨天封永浩来人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想他出面联络几个读书人去栖凤楼找茬,最好是把栖凤楼和那个叫沈欢的名声搞臭,越臭越好。
对于这个任务,侯方明开始时有些发愣。
他实在想不通高高在上的齐王和栖凤楼,和沈欢有什么过节,竟然会放下身段去与一个青楼老板和默默无闻的书生较劲。
不过虽然不清楚里面的原因,侯方明还是满口答应了齐王的吩咐。
他只不过是一个商贾之子,凭着自己的勤学在两年前中了进士,又凭着自己诗词了才华在京城博得了一个京城三大才子的美名,目前正在詹事府任职一名校书。
一边是天潢贵胄,一边是青楼老板,侯方明根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这个任务。飘天文学_www.piaotian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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