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章三 结义(第2/3页)  七海扬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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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的一声砸在李明勋面前,洒然说道:“兄弟,喝酒!”

    扶助那差点滚落下屋顶的酒坛,李明勋拆开上面的封布,登时酒气四溢,尝了一口,口鼻之间弥漫这浓烈辛辣的气息,一道火线从口入喉管,继而落入腹中,这是陆军军中名酒:烧刀子,用料粗劣不堪,味道极烈,遇火可燃,合众国陆军中小卒常饮用,特别是北洋战区,烈酒既可御严寒,也能洗涤伤口。

    这酒也常用来援助盟友,按照合众国的逻辑,明军有这用蔗渣、杂粮酿造的酒,就不会再因为吃酒再去抢夺百姓的口粮。

    “好酒!”李明勋同样坐在了瓦上,赞了一句,二人也不说话,相对而饮,就连碰杯也没有,想来那酒坛如酒缸一般,轻易不好提起的缘故,殿顶方寸之地尽是沉默。

    烈酒下去半坛,李定国忽然出声,他声音低沉,略显凄凉:“我是延安人,家境还算殷实,幼年时还曾开蒙读书,可惜啊,天命不佑,遭了灾,官府不救,横征暴敛,到处都是死人,我义父把我从死人堆里扒拉出来,教我骑射教我兵法,教我骗人也教我怎么骗自己,我们可以打着替天行道的名义去杀人放火,也能以抗清御虏的名义鱼肉百姓。

    我那义父狡诈、凶恶,狠起来连自己儿子都杀,他杀

    过官绅,杀过官军,杀过百姓,杀过流贼,也杀过汉奸和鞑子,有功也有过,可敬又该死,他对不起的人很多,对不起那些被波及的无辜百姓,对不起被戕害的义军兄弟,甚至对不起被他杀死的妻妾儿女,但唯一没有对不起的就是我们四个义子,鞑子杀了他,旁人可以坐视不理,可以拍手叫好,唯独我们不能,我张定国可以改回李定国,但义父的仇我从来不忘,我与鞑子有不共戴天之仇!

    大西的名声臭了,想反清还得扛起大明的旗,饶是朱家的狗杀了我一家,但为了复仇我还是得扛朱家的旗,我想着,待复了义父的仇,我再去报自己的仇,三百年的朱明皇室算什么,安龙府那个逃跑天子又他娘的是什么玩意,要是老百姓还认他朱家,谁管他什么狗屁皇帝,可人心不齐啊,孙可望这蠢货想树自己的旗,学朱家老祖宗立龙凤皇帝韩林儿,他竟然是被驴粪蛋子塞了脑袋,竟看不清楚如今的满清鞑子风头正劲,可不是朱元璋那个时候蒙古鞑子秋后蚱蜢了。

    孙可望胡来,弄的我倒像是他老朱家的忠臣良将似的,呸!狗东西,一群杀千刀的货!”

    李明勋在一旁听着,不知不觉间,坛子里的酒水也是去了一半,他对李定国倒是多了几分崇敬,一个能压抑住自己复仇欲望,为了民族存亡与血仇敌人合作的人,绝非泛泛之辈,但见这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此时眼睛泛红,他心中更是惺惺相惜。

    “理性与智慧,人类最闪耀的两道光,但同时具备了她们的人,心中是苦涩和无奈。”李明勋心中感慨道,无论是他还是李定国,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要压抑自己才能兼济天下,不似孙可望那般蠢货,可以‘我死之后哪怕洪水滔天’。

    “我听闻明勋兄弟是长于南洋,却不知因何与满清为敌呀?”李定国放下酒坛,笑问道。李明勋哈哈一笑:“只因我是一个商人。”

    李定国显然不满意这般回答,他指了指周边,又指了指二人之间的瓦罐,说道:“你我也算是一时之英杰,难得独处,何不推心置腹,这龙觉寺中只有两人一狗,这狗还作肉在这瓦罐之中,你还有何可掩藏的呢,大丈夫洒脱一点,出了寺门,大可不认啊!”

    李明勋掀开瓦罐,见肉已经炖熟,左右没有快起,擦了擦手,捞起一块便吃,李定国盘腿坐下,也是吃用起来,李明勋道:“定国兄这话差了,我何曾没有推心置腹呀。”

    狗肉烫的嘴巴含糊不清,李明勋道:“我是个商人,商人希望的是什么,天下互通有无,人无高低贵贱,百姓丰衣足食,只有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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